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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喂…」準公婆不爽 10年愛情泡湯

聯合新聞網作者: 記者陳崑福╱屏東縣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

 2013年3月19日 上午3:10

侯姓男子與大學同班同學愛情長跑十年後訂婚,因女方遇到未來公婆不喊爸媽只喊「喂」,被男方退婚。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及訂婚喜宴費,屏東地院昨天判男方應賠七十餘萬元。

侯姓男子去年初和陳姓大學同學訂婚,訂婚後陳女辭掉工作,住進侯家。陳女早上起床,遇到侯的父母,沒有叫對方「爸爸」、「媽媽」,都是喊「喂、喂」,侯的父母認為準媳婦很沒禮貌,氣在心裡。

侯見未婚妻和父母關係緊張,勸她改變作法,不要再喊「喂」,陳女卻回應,她在家都是這樣稱呼父母。

侯的父母為此和陳女父母溝通,希望多開導女兒;陳女父母則要親家多體諒。由於陳女未改善,男方要求退婚。女方見已無迴旋餘地,打官司要求男方退還訂婚時的金飾等嫁妝、喜宴費及精神慰撫金共一百零二萬多元。

開庭時,男方將女方嫁妝帶到法院還給女方,但認為退婚是因女方沒禮貌,女方必須負責,男方不必支付精神慰撫金;訂婚禮金由女方收取,支付宴客費用後應該還有剩下,不同意支付該筆費用。

女方說,訂婚當天,她們要求男方親友只能六人參加,男方多帶好幾名親友入席,造成主桌「爆桌」,讓女方很沒面子,男方要為退婚負完全責任。

法官認為,女方訂婚當天大宴親友,如今遭到退婚,讓女方在親友面前抬不起頭來,承受很大的壓力,判決男方必須賠償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及宴客的廿多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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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感想~~

天下事真得是無奇不有.

怎會出現這樣的事呢?

在我們那個年代,女孩訂婚就等於結婚,

住進男方家理應稱對方父母為爸媽,

但~~~現今怎會如此呢?

 

如果已訂婚宴來說,一般都是給男方一桌,

不會要求只能來六個,

可見~這婚事雙方父母的價值和溝通都有不同看法,

所以才造成這樣的結局!

無意評斷他人的家務事,

只是可惜:

本是歡天喜地的喜事,如今變成這樣的結局!

在本省人的看法中,這樣已算結過一次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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