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毆師下跪道歉 老師仍告學生

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– 2011年12月28日 下午12:32

〔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/宜蘭報導〕

宜蘭某高中三名學生曠課,被老師叫到教務處說明原因;劉姓學生竟揮拳毆師,造成老師臉頰紅腫,三名學生被留校察看。事後,劉姓學生下跪道歉,老師仍堅持提告,引起外界議論,質疑為何老師不肯給孩子自新機會?

師︰學生自我反省不夠

老師認為,下跪不代表認錯,學生自我反省還不夠家長說,願再向老師道歉,希望撤告饒了孩子!

這起老師告學生案,發生於十一月廿四日,老師堅不撤告,宜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明年一月九日開庭,劉姓學生情緒受到影響,在地方也引發該不該撤告爭論。

三十歲郭姓老師在事發當天上課時,劉姓、陳姓與蘇姓同學蹺課打羽毛球,郭老師下課後,要他們到教務處說明曠課原因。學生到教務處不發一語,老師說:「要請家長到學校。」突然間,劉姓學生揮拳重擊老師左臉頰,教學組長制止,衝突才未擴大。

雙方鬧到派出所,郭姓老師堅持提告,劉姓學生父親趕來,要孩子向老師下跪道歉,老師立即將學生扶起,認為不必這樣;只不過,老師並未因此撤告。

事情傳出後,有人質疑,老師只是受點小傷,學生都下跪道歉了,怎麼不給孩子機會?郭姓老師拒絕受訪,只透過學校表示,希望再觀察學生一陣子,下跪不代表認錯,他也希望原諒學生,但到目前,學生自我反省還不夠,沒有認錯的感覺。學校許多老師都主張提告,打人就是不對,更何況是打老師,如果不追究,難保其他同學不會有樣學樣。

校長說,站在教育觀點,應該給學生改過機會,但老師認為不能讓學生以為打人可以沒事,要對暴力行為負責,但他相信,只要學生能反省認錯,老師應該會原諒學生。

家長︰願再向老師道歉

劉姓學生父親說,孩子動手就是不對,當天就向老師下跪道歉請求原諒,老師要告只能尊重,兒子要學會負起責任,只不過,兒子不擅於表達,以前曾有憂鬱症,若老師感受不到誠意,他願陪孩子再次向老師道歉。

劉父指出,兒子也很後悔,當天是其他同學提議打老師,兒子為了「義氣」才會動手,很後悔交友不慎。學校表示,劉姓學生曾因蹺課、爬牆被記過,個性內向,對於人群交際有恐懼症。

 

看到這樣的新聞,心中有一點小小的感想:

過去的老師一定會原諒學生,尤其是學生”下跪”了;

當然~我並不了解事情的原始始末,

我僅就:站在教育的眼光來看這事,青春期的學生本來就衝動,

老師…難道要跟一個小孩去計較嗎?

已到警局對小孩而言就很嚴重了,一定得上少年法庭嗎?

一個永恆的印記就是老師給學生的嚇阻嗎?

難道…老師沒有更好的方法嗎?

如果老師真得沒有,那是不是應該重修教育學分呢?

老師啊!老師!您的工作是教育還是賺錢呢?

看了有些痛心!

老師您可說:這小孩是累犯,但歷史上不也有”七擒七縱孟獲”的故事~

用心不要用刑!這是我一點點的看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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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